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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留守儿童问题现状及研究述评

发布时间:2024-01-23 来源:爱游戏-体育app|全站下载 1 次浏览

  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我国目前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随着城镇化和全面脱贫进程的加快,社会结构和社会问题也将发生明显的变化。其中,备受各界广泛关注的留守儿童问题也将出现新的情况。在十九大报告中,习强调,“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说明留守儿童问题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重点问题。近年来,关于留守儿童问题的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回顾这些成果并从中得到启示,对于针对新形势进一步深入研究留守儿童问题,跟踪新课题,提出新对策是十分必要的。

  20 世纪 80 年代,由于打破了城乡间人口流动的限制,出现进城务工潮,加之改革开放后第二次出国潮的出现,留守儿童问题逐渐凸显,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慢慢的受到关注。“留守儿童”一词最早出现在 1994 年。主要是指儿童的父母一方或双方流动到别的地方,儿童留在户籍地,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一同生活在一起的。关于留守儿童年龄的界定在 2007 年之前学者之间意见不一致,段成荣等界定在 14 岁以下,吴霓、邹先云界定在 16 岁以下,叶敬忠界定在 18 岁以下等。2008 年之后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儿童是指 18 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我国对留守儿童年龄的界定逐渐趋于统一。在段成荣等的研究以及全国妇联课题组的研究报告等都把留守儿童年龄界定规范为 18 周岁以下。2016 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将农村留守儿童定义为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其主要依据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九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等有关规定。2017 年,国家统计局、联合国儿童基金、联合国人口基金发布的《2015 年中国儿童人口状况:事实与数据》中留守儿童的定义为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动,留在原籍不能与父母双方一同生活在一起的0 ~ 17 周岁人口。由于目前我国学者研究的内容主要是农村留守儿童,因此,本综述也局限在关于农村留守儿童研究的文献概要范围。但是,不等于留守儿童的概念特指农村留守儿童。

  全国留守儿童的规模随流动人口的变化而变化,整体看来,规模巨大。段成荣等根据 2000 年人口普查的数据对 14 周岁以下的留守儿童的数量的推算,认为 2005 年全国留守儿童的数量为 2290.45 万。全国妇联课题组根据 2010 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对 18 周岁以下留守儿童的数量进行推算,报告数字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有 6102.55 万,占农村儿童37.7%,占全国儿童 21.88%。

  一是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贺芬认为,原因首先是经济因素;其次是父母的教育观念淡薄、教育责任意识不足、教育方法的理念偏失等。此外,段婧提出了父母与孩子接触的时间少,监护人只注重孩子的衣食住行问题,而很少考虑对孩子的教育。王要霞曾提出,监护缺位易导致儿童在成长过程中产生很多问题,如安全教育问题、学习成绩问题等。此外,也有研究认为隔代监护对留守儿童的身心发展和学业成绩的影响是利弊共存的,并不一定会对留守儿童的秉性或学业好坏产生影响。

  二是在学校学习成绩不佳、表现不优。体现为:在学校没有学习计划、学习兴趣,缺乏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拖欠或不交作业现象和厌学情绪越来越严重。郭忠玲等认为,学校制度不完善,以及对留守儿童教育指导不到位是主要的原因;而袁强等认为农村教学条件的先天不足才是农村留守儿童得不到应有的关爱与教育的重要影响因素。曾咏辉认为农村师资力量薄弱,使得留守儿童教育现状形势严峻。

  三是农村地区没有社区组织。徐淑琳认为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最好的社会教育的方式是建立社区教育学习管理机关,但是目前在我国是亟待填补的缺憾。

  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已成为中国新的公共卫生问题,引起了学术界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且笔者对有关的资料进行整理过程中发现,心理问题多与教育问题相伴而生。此外,在关于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情况的研究中,虽然研究者采用不一样的方法,不同的量表,然而大部分研究结果为,与非留守儿童相比,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水平较低,存在较多问题;但也有少数对照研究显示,两组人群的心理健康情况整体无显著统计学差别,但不一样、不同处境的留守儿童(如不同性别、年龄、监护类型、父母外出情况等)其心理健康问题却存在差异。

  留守儿童总的心理健康情况比曾一度留守儿童和非留守儿童均差 , 主要体现在学习焦虑、对人焦虑、过敏倾向、身体症状、恐怖倾向和冲动倾向方面。和非留守儿童不同的是,留守儿童过早过多地体会了生活的艰辛,认识到父母外出谋生是为生计所迫,容易根植社会不公的潜在意识。因而,在他们幼小的心灵中,所形成的对社会的看法和认识会更具灰色成分,易产生仇视他人,仇视社会的偏激、狭隘的心理倾向。在关于留守儿童心理问题外化形式及诱因的研究中,有学者的研究结果为:留守儿童人格发展问题突出,较非留守儿童更加人格内向、情绪紧张、掩饰性高。在遇到一些棘手的问题时,不会释放自己的压力,往往会采取极端方式,比如通过暴力解决问题。

  安全作为必然的联系到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问题,是监护人和儿童自己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通过对最近十年留守儿童的安全问题的研究成果的比对、整理,可以把研究成果分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意外事故造成的儿童伤亡等安全问题研究;二是,不法分子对于留守儿童的侵害问题研究;三是,农村留守儿童自身轻生、自杀问题研究;四是,农村留守儿童因行为失控造成的违法犯罪问题研究。整体看来,农村留守儿童安全问题呈现多样化特点。由于疏于监管,在农村地区公共安全设施落后、安全风险隐患众多的生活环境中,留守儿童溺水、交通意外、被火烧、被水烫、被殴打、被拐卖、被性侵等事件层出不穷,致使留守儿童伤残、甚至死亡的事故时有发生,极度影响儿童的健康成长和生命安全。安全事故多发的内因多为青少年主体的安全防范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较差,自我防范能力不强。而青少年安全问题的外部问题大多有安全教育缺失,法律政策不完善,媒体宣传有误导,社会管理不到位。

  近年来,随着留守儿童犯罪率的一直上升,留守儿童犯罪的问题慢慢的受到相关研究者的重视。对此,相关研究者从多角度多方法出发,对留守儿童犯罪问题的成因、类型、特点、防治和司法保护方面做了系统的分析和研究。

  留守儿童犯罪的成因如下:一是想通过实施违法犯罪这样的闹剧验证自己的自身能力,以反击个人现实层面中面临的社会地位低下、情感需求不能通过合法途径得到满足的持久无能的生存困境与心理困境;二是留守儿童在社会纽带中依恋、奉献、参与和信仰的控制力量被削弱,从而促使了犯罪的发生。主要类型有:抢劫、盗窃、伤害、敲诈、勒索、淫秽、贩毒、斗殴。

  主要特点为:一是以获取财产为主要作案目标;二是以团伙为主要作案形式;三是重复犯罪率较其他犯罪群体明显较高;四是具有突发性。防治对策有:一是建立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多位一体的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治理体系;二是提出解决留守儿童犯罪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尽快提高贫困落后地区的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水平;三是认为对留守儿童犯罪要进行社会干预,国家要在政策和法律层面上提供相关依据和保障,政府要建立家庭、学校和社会的预防制止机制,社会各阶层参与形成预防和制止犯罪的系统,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和制止留守儿童犯罪。

  综上所述,能够准确的看出近十年中国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相关研究成果颇丰,主要是针对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心理健康问题、安全问题、犯罪问题、经济情况和保健等进行的研究。但毋庸讳言,就留守儿童自身面临的问题来研究留守儿童问题是不够的,因为,留守儿童问题不是孤立存在的,它的成因及解决对策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进城务工潮、农村贫困人口数量及脱贫程度、城镇化进程以及教育体制改革等紧密联系在一起。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留守儿童问题呈动态处于一直在变化之中,对其研究亦应以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新的五大发展理念的视角,拓展研究领域,着眼于跟踪研究、对策研究,以便促进这一社会问题的解决,帮助留守儿童克服目前的困境。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考虑:第一,返乡就业、创业,乡村撤并,农村中小学布局变化,全面、限期、精准脱贫,农村基层组织关爱留守儿童责任意识的增强等因素影响着农村留守儿童规模和一系列情况的变化,研究者应给予关注。

  第 二,《 国 家 中 长 期 教 育 改 革 和 发 展 纲 要(2010 ~ 2020)》提出“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之后,对于减少农村留守儿童数量、促进留守儿童随父母迁徙有何新变化应给予关注,如随迁数量逐年攀升,以江苏省为例,目前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共150 万人,其中,小学 115.8 万人,初中 34.2 万人,入学率达 99% 以上,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达 85%。基本实现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的目标。2012 年,江苏省出台《关于做好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明确从 2013 年起,凡具有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随迁子女,均可参加当地中考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据统计,2015 年,共有 7454 名合乎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江苏省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了高考。其他省份怎么样,应该对全国情况知道,并且对江苏的做法应该进行典型解剖的研究。

  第三,科研工作者应与媒体相配合并对媒体的导向给予引导和帮助。一方面,科研工作者的社会接触面不如媒体人广泛,另一方面,媒体人更看重“问题意识”,多以负面报道吸引受众,往往有失全面。科研工作者如何运用媒体的调研成果并加以指导,增强研究的针对性和新闻媒体报道的全面性,也是今后应该关注的问题。

  第四,近年来对于留守儿童的研究,在为期呼吁“同一片蓝天下,应有与其他儿童一样平等成长、发展权利”的同时,也有一种把他们看作是需要特殊照顾的的倾向,媒体的负面报道也易让人产生他们是“问题儿童”的印象。研究者的研究视角应该更加拓宽,对他们自强、自主、在困境中磨练意志以求自我成长的情况应更多关注,全面、客观地认识留守儿童这个群体。

  第五,在今后的研究中,从方法上应该更看重应用原野作业法而不局限于单纯的问卷为主,要进行实地调研、访谈,通过参加各种留守儿童群体活动观察总结。还需要注意跟踪研究某个群体的连续不断的变化以便总结规律,以对策研究的成果为制定政策提供参考。